吉林省绿色建材标识评价收费办法
依据《吉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中“绿色建材评价工作遵循企业自愿和公益性原则,政府指导,市场化运作的原则”,“评价双方应以自愿为原则,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”等规定,制定本收费办法。
一、产品类别、品种划分
依据《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(试行)》、《吉林省绿色门窗评价技术导则》、《吉林省绿色墙体材料评价技术导则》、《吉林省绿色预拌混凝土及砂浆评价技术导则》,结合吉林省实际,暂划分为建筑门窗、墙体材料、预拌混凝土、预拌砂浆四大类别。评价的产品品种应按照相应的评价技术导则进行划分。
二、评价费用构成如下
1.材料审核费:
包括材料的初审、后期材料的整理、组织评审等相关方面的费用:合计:1000元。
2. 现场评价费
包括评价机构和专家组人员的差旅费、现场审查费等相关费用,合计:12000元。
注:以上评价费用为单个场所内单一产品品种的评价费用。
3.综合评审费:
依据评审要求,聘请绿色建材评价专家7~9人,委托专家委员会组织召开综合评审会议,具体费用如下:
1)专家评审费:9000元。
2)会议费:5000元(包括租会议室费、餐费等)。
合计:14000元。
三、在评价有效期内扩大范围收费
1.在原来的场所内增加同一类别的不同产品,每增加一个品种加收3000元的现场评价费。
2.在原来的场所内增加不同类别的产品,收取70%的现场评价费 。
3.材料审核费减半收取。
四、如需现场抽样,检测费用由企业承担。